2017还不起房贷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7-07-06T09:44:32 来源:廊坊房产网 浏览:

  2017还不起房贷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还不起房贷房子会被收走吗?近期,房地产调整日渐收紧,关于房价下跌的预期也日渐走高。
  因此,一些类似“假如房价暴跌,你贷款买的房子可能会被银行收走”等消息开始广泛散播。
  事实真的是这样么 本期带大家探讨房价暴跌或无力偿还房贷时,购房者可以和贷款银行如何交涉。
  1.还不起房贷了怎样与银行交涉?
  如工作变动、家庭收入突然减少、疾病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
  在我国当前楼市行情下,房价跌破4成的概率很小,即便房价大跌,银行也更愿意选择让购房者追加抵押差价后继续持续还贷。所以,只要按时还贷,房子被银行收走的可能性不大!如因故无力按时偿还相应贷款,可通过延期还贷、转让、出售等获得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减少断供带来的损失!
  2.房贷还不上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开发商、购房者和银行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概括来说,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属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和提供贷款的银行之间形成借贷合同关系。
  与此同时,银行为了保障贷款安全,要求购房者(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从而形成了从属于借贷合同的抵押合同关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借款人可采取保证(借款人个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担保)、抵押(不动产等)、质押(动产、法律允许的有价证券或某种财产权)等不同的担保方式。
  明确还款责任
  产权过户前,开发商是还款责任人。购房者交付了首付款,办妥抵押贷款,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房屋买卖关系确立。
  在开发商没有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之前,贷款人停止还贷,银行无权找贷款人催款,只能找开发商问罪。
  产权过户后,购房者是还款责任人。购房者和银行之间原本是借贷关系。同时,银行为了保障贷款安全,要求贷款人以房产作抵押,从而又增加了一层抵押关系。
  办理了产权证之后,借贷合同及抵押合同就进入执行过程中,贷款人如果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月供款的情况,银行有权对贷款人进行处理。
  3.还不起款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贷款人连续6个月以上未还款,银行就有权将此事付诸法律判决。
  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时,房产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所得金额要先支付处理过程发生的费用,再扣除应缴税款,之后偿还银行的债权本息、违约金、赔偿损失。
  4、按揭贷款合同中如何规定?
  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和银行签订的《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中有如下规定: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那么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的贷款本、息。其中,提前清偿本、息,一般是指由银行直接拍卖购房者抵押的房产,以拿回贷给购房者的钱。
  5、房价跌多少会被银行追加抵押物?
  购房者在购房时已经支付了至少2.5成或3成的首付款,加上税费、装修、家具家电等,购房者在一套房子上的投入应该在40%左右!即房价较贷款抵押时跌4成,银行将有权要求购房者追加抵押物!但是有权利和会不会做是两回事!举个例子:
  也就是说,若A不愿意或拿不出这5.5万。同时,银行也愿意投入评估费、诉讼费和人力等成本,那么A的房子就有可能被银行收走拍卖,提前还款。
  其实一般情况下,100万的房子跌倒60万,银行手上就都是相对“廉价”的房子,相比收走不值钱的房子,银行更愿意选择让购房者维持还月供。
  综上所述,只要按时还贷,房子被银行收走的可能性不大!
  详情请咨询售楼处免费热线:132619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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