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新政出台: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

2017-03-17T19:56:08 来源:廊坊房产网 浏览:

  多地新政出台: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
  近日南京、青岛等地出台楼市限购政策或限购升级,给房地产市场降温并加强调控,还可抑制投机、理顺市场供需。同时,多地建立各项配套措施,完善住房体系建设。
  南京:对拥有二套房家庭停售
  南京市政府昨天再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当地楼市限购政策:从今日起,将在主城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停售新房和二手房。
  通知要求,在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范围内,新房及二手房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市民家庭停售。全市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停售新房和二手房。
  此外,新政还加强了对社保年限的要求: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要求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南京市于去年9月重启限购,限制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新房。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从限购进一步加强为停售,表明当地楼市仍然存在过热风险。通过停售为市场降温,或可为抑制投机、理顺市场供需和完善住房体系建设留出一定空间。
  青岛:非该市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六个部门昨天出台政策,对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青岛市区购房作出限制。
  根据这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知同时规定,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通知还对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作出调整。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同时,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通知,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江西赣州购第三套房停办商贷
  江西省赣州市14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成为继南昌之后江西第二个实行限购限贷的城市。
  根据通知,赣州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暂停办理商业贷款。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通知明确,赣州将在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该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该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单独购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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