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开展执法检查中介违规房源

2017-04-13T11:09:37 来源:廊坊房产网 浏览:

  住建委:开展执法检查中介违规房源
  昨日上午,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联合约谈15家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代理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规范要求。
  4月12日24时前,15家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将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的要求,撤下明显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包括标注有“商住两用”、“学区房”等虚假宣传词汇的房源信息等。相关部门将于17日起开展执法检查。
  针对违规房源信息的情况,市住建委提出自查整改要求,要求各网站对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审查,于12日24时前撤下明显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如包含“升值潜力无限”、“商住两用”、“学区房”、“买一层送一层”、“全款收房”等虚假宣传词汇的房源信息。
  同时,各网站必须以房地产经纪公司名义发布房源,不得以“独立经纪人”个人名义发布,必须撤下所有违规发布的房屋销售、房屋租赁信息。
  此外,各网站对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要核查营业执照、备案证明,不得为未经核查的经纪公司提供信息发布业务。之前已挂在各网站、未以经纪公司名义发布的房源信息,须做撤销处理。专业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网站,必须申请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守法经营。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办户口、入学等内容
  市工商局表示,将对房地产项目广告进行专项整治。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违反国家价格管理规定的内容,尤其对价格有标示的,必须要明确有效期限;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入学等内容;不得发布未经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对于房地产项目中距离的表述,不得以时间计算;不得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有融资、变相融资等内容。
  市网信办表示,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站,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获得许可的网站,对于时政新闻信息只可转载,不得从事自行采编。各网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更不可通过发布谣言、标题党等行为误导网友。
  市住建委主任徐贱云表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参与炒房,一旦发现将逢“涨”必查、逢“炒”必“办”,也不得违规代理商办项目,一经发现必将严惩,绝不姑息。市住建委等部门将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中介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违规代理商办项目、参与“炒房”哄抬房价、违规代理“天价学区房”等行为,对违规主体将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部门将于17日起开展执法检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互联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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