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集体宿舍须消防验收
2019-05-30T16:15:43 来源:廊坊房产网 浏览:次
不设置燃气厨房
这次北京力推职工型集体宿舍,也一同发布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建筑消防安全导则(试行)》,对集体宿舍的耐火等级、配置系统、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都有十分细致的要求。比如,要求集体宿舍的居住房间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改建的集体宿舍不应设置燃气厨房;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灭火器;建筑内禁停电动自行车、禁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文件还规定,改建的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改建蓝领公寓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幢)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厂房、库房等工业建筑改建用于职工集体宿舍应整栋改建。当集体宿舍与商场、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建筑合建时,应在水平方向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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